??? 1.各煤礦要進一步明確頂板管理的責任。各煤礦礦長是礦井頂板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頂板安全管理負總責;礦總工程師負責支護設計、作業規程、安技措施、變化措施的制定;生產副礦長負責現場生產組織落實,規程措施執行是否到位;機電副礦長負責泵站壓力的調整、液壓元件的安全使用、支架的日常維護及保養、三機配套的合理選擇;安全副礦長負責規程措施貫徹落實是否到位的全面監管;各作業單位負責人和作業人員對作業安全負直接安全責任。要求各礦要根據以上的原則要求,進一步細化責任,明確分工,做到管控無死角。
2.所有支護設計,必須根據本礦實際的煤巖情況及其穩定性分類。按照支護設計的要求,經過嚴格嚴密的計算、驗算,并進行安全可靠性、穩固性、適用性分析,確定采掘支護方式、方法、支護材料及參數,確保支護設計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3.所有支護設計,必須由礦生產技術部門統一管理,組織設計,并在作業規程中做出詳細認真的闡述。支護設計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審查把關,是設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原則規定,所有生產礦井必須做到:
(1)開掘巷寬在4.5m及以下,巷高在3.5m及以下時,由各礦自行設計;超過以上規定的巷道,無論地質條件如何,均須委托有資質的設計科研院所進行專項設計,設計完成后,礦方要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研討論證,待確定方案后,報請長治公司審批、備案。
(2)首采工作面或遇特殊地質變化需重新組織支護設計的,必須委托有資質的科研院所進行設計,設計完成后,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審核論證后,報請長治公司審批備案,重點工程的設計,還需報請集團公司進行論證把關和審批。
(3)當遇地質構造帶、應力變化區、特殊條件頂底板和煤壁變化不穩定區域、大斷面、交叉點等狀況時,要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通過認真的分析研究,并根據實際變化情況,深入研究支護加固補強方案,進行專項設計,確保安全可靠。在無把握的情況下,必須先停止生產作業,聘請科研院所,協助分析研究和編制設計,不得盲目從事,設計完成后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初審后報請長治公司審定。
5.針對所有支護設計,各礦必須根據斷面大小、施工裝備水平、現場施工條件、地質條件等因素,確定安全的施工工藝和方法,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作業安全。
6.根據設計,必須選用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的支護材料,包括水泥、石子、砂、各種砌筑用材、各種型材、錨桿、錨索、金屬網、錨固劑等,保證使用合格的、不過期的材料,并同時要注意,除供應商提供的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等質保資料外,各煤礦要根據實際用量、時間長短,由礦生產技術及物資供應部門負責,定期進行批次材料的送檢確認工作。
7.必須注重施工質量和特殊條件下的支護補強加固質量。要根據國家出臺的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和標準,嚴格嚴肅質量驗收制度和程序,認真做實班檢驗工作,確保施工質量。
8.必須注意巷道和采面應力變化區、變形區、采動影響區、片幫、冒頂、變形破壞造成的關鍵地點、部位的安全管控和安全防護。
(1)對錨桿、錨索等支護的巷道,要加強頂板離層及煤壁變形程度的監測監控,要根據頂板下沉和變形的速度和量,分析危害程度,在危險區域設置明顯的提醒標識,必要時要設置安全隔離帶,禁止人員擅自進入危險區,并及時采取防范治理措施。
(2)回采工作面必須建立礦壓觀測制度。要定期分析礦壓顯現情況,詳細掌握老頂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的規律及周邊采空區等影響規律,并遵循規律,針對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對所有采、掘、開井巷工程,必須建立定期的支護情況檢查制度和觀測制度。要與每周的安全大檢查充分結合起來,尤其是對設有頂板離層儀和重點觀測站、重點觀測部位,必須嚴格建立記錄臺賬,并制定嚴密的分析研究制度,嚴禁弄虛作假的行為。
(4)針對防止錨索拉斷彈出傷人的情況,原則要求:在壓力大、回采工作面兩巷超前區域、端頭尾區域、較大斷面、交叉點及作業人員比較集中區域等有拉斷危險、有采動變形和地質構造帶影響的重點區域,必須對錨索采取預防性的防斷傷人措施,并制定作業安全保護措施、執行作業人員站位時不面對錨索、錨桿的措施。
(5)針對其它支護形式(如工字鋼棚、料石砌碹、U型鋼支護等),當有巷道變形而導致的壓力增大時,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補強和安全防護措施。
9.對變形大、斷面縮小、影響安全生產需要挑頂、擴幫、臥底時,必須認真分析煤層或圍巖特性,科學制定挑頂、片幫、臥底的技術方案、方法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制定,特殊情況報長治公司批準。原則要求:刷擴、挑頂前,必須先對頂板、煤壁一定的范圍內進行加固,加固的方法有深、淺孔結合的注漿加固,補打錨索、錨桿、套棚補強,加強逼幫,增設點柱,增設木垛等。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補強加固的范圍、強度,在加固措施采取后,方可再進行挑頂、擴幫、臥底。待刷擴完成達到安全使用斷面后,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二次加固,直至達到安全使用要求。對變形刷擴加固區域,必須建立專門的觀測點,并認真進行觀測記錄,要做為安全管理的重點,嚴格日常的動態監測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采取對策,確保人身安全。
10.對壓力大的區域,為防止錨索、錨桿破斷傷人,要采取防護措施。原則要求,大采高工作面超前50米以內、其它工作面超前20米以內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推薦以下三種方式,供各礦借鑒(以錨索防護為例):
一是采用專用的金屬網片,通過套綁進行防護,目前中能煤業已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