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根據郭家灣煤礦分公司工作安排,我隊計劃在主井102轉載點安裝漏煤斗
二、計劃施工日期
本次作業預計8小時完成,施工日期為2015年3月28日8時-2015年3月28日16時。
三、施工安全組織措施
1、組織機構
總負責人:王 虎
安 全 員:王 榮
帶班隊長:潘 帥 技術員:張云鑫
施工人員:楊子軍 莊凱龍 武衛軍 賀建云 賈曉強 李正利 陳傭攀
2、材料工具
防爆車(八噸)一輛 裝載機一輛 對講機三部 撬棍兩根 5噸手動葫蘆兩臺 5噸尼龍吊帶兩根 鉗工工具四套 電焊機一部 氧氣割一套 電氣焊工具兩套
3、責任劃分:王虎對安裝漏煤斗期間的各項工作全面負責,王榮負責運輸及現場施工安全方面,潘帥負責現場實施作業裝卸漏煤斗以及漏煤斗安裝,張云鑫負責編制各種安全技術措施,并現場協助潘帥組織裝卸與安裝。
四、施工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1.運輸前檢查防爆車及裝載機的完好情況
2.運輸作業前,必須詳細檢查巷道,確認無障礙、無其他工作人員或影響運輸的不安全隱患,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作業。
3.運輸作業前,安全員必須檢查防爆車與裝載機的連接和裝載情況。防爆車與裝載機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作業。
4.運輸作業前,現場必須有安檢員、跟班隊長和作業人員對漏煤斗綁扎情況進行驗收,如不符合規定嚴禁作業。
5. 運輸作業前,安檢員、跟班隊長和車輛操作員必須檢查確認聲光信號清晰、準確、可靠。
6. 車輛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操作規范,發現車輛有異響以及負荷過重等現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處理后方可運行。
7.運輸作業時,巷道內防爆車前方嚴禁有任何人員作業或逗留,防爆車到達裝卸位置要及時將車剎死,并用枕木阻擋車輪,待拖車停穩后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8.運輸作業時,車輛駕駛員不得擅自離崗,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防爆車電源,拉緊手剎,并用枕木阻擋車輪。
9.作業過程中對運輸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10. 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且持證上崗。
11.在運輸與作業區域必須設好警戒和警示標志。
12.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消防安全知識,能熟練使用消防滅火器材。
13.作業時跟班領導一定要進行現場統一指揮,在現場將措施落實到位,并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14.焊、割等設備的運輸執行有關運輸安全措施。氧氣瓶、乙炔瓶在裝卸、運輸時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車,必須輕裝輕放、綁扎牢固,防止滾動。氧氣瓶上應裝設防震膠圈,搬運前檢查安全帽是否擰緊。
乙炔瓶必須安裝回火器。
15.工作場所必須選擇在安全地點,頂板鱗皮、片幫必須處理徹底,必要時設臨時支護。
16.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m的井巷范圍內,不能有液壓油、機油、棉紗、風筒等易燃易爆物品,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4kg干粉滅火器和0.2m3滅火砂。
17.作業之前利用清水對作業地點10米內煤塵、浮煤進行沖洗清理,氣割、焊接結束后再次沖洗。
18.進行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19.電焊、氣割等工作地點,作業過程中要求安監員和瓦檢員在現場監督檢查,并且瓦檢員每隔一小時測一次瓦斯濃度,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大于0.5%時不得作業。
20.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21.電焊和氣割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專用手套、焊帽或專用防護眼鏡,衣領袖口必須全部扎緊。
22.所有使用電焊設備必須完好,接線符合完好標準。氣割用具必須完好,氣帶接頭連接處使用專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鐵絲代替。
23.氣割使用的氧氣、乙炔瓶,必須遠離施工地點10米以上。氧氣、乙炔瓶間距必須保持在7米以上,并且乙炔瓶必須放置在回風流中。
24.使用電焊、氣割時一定注意不得損壞設備其它部分,電纜管線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護好。
25.在皮帶機上方焊接時,帶面必須用不燃性材料進行保護。
26.電焊、氣割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27電焊、氣割等工作完畢后,相關設備、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必須全部回收。
五、作業過程中主要危險源及后果描述:
1.警戒、警示:未打設明顯警戒、警示標識,其他人員進入運輸作業區域,造成意外傷害。
2.車輛駕駛員:車輛駕駛員不按信號操作防爆車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3.車輛駕駛員:車輛駕駛員操作防爆車注意力不集中,聽到信號不及時停車,易造成設備損傷及人員傷害。
4. 車輛駕駛員:車輛駕駛員未發現防爆車異常,設備失靈,導致設備損壞及人員傷亡。
5. 車輛駕駛員:車輛駕駛員不按規定速度行駛 、超速行駛,易造成漏煤斗掉落損壞及人員受傷。
6.檢查物料捆綁:未檢查物料捆綁是否牢固,防爆車運行時,物料下滑造成事故。
7.核對信號:通訊信號系統不通,發生突發情況不能及時停車,造成設備損壞及人員傷亡。
8.漏煤斗卸載:漏煤斗卸載時作業人員口令不統一,動作不一致,導致漏煤斗在卸載過程中滑落,造成作業人員砸傷或設備損壞。
9.焊接漏煤斗:施焊前沒有進行瓦斯濃度檢測,瓦斯超限,爆炸,造成事故。
10.焊接漏煤斗:施焊地點有可燃物,消防設施不到位,形成火災。
11.焊接漏煤斗:電氣焊用具不完好,非專業人員操作,造成人員受傷。
12.焊接漏煤斗:氧氣、乙炔放置位置和距離不符合要求,造成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