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時間: 2014年 月 日- 日八點班
施工地點: 避難硐室
施工任務: 安裝安全門
施工單位: 開拓七隊
施工負責人:王永貴
現場瓦檢員:
現場安全員:
由于避難硐室安裝安全門,需用電焊進行現場焊接,為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焊作業要求
(一)一般規定
1、施焊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電氣焊操作規程》。
2、電焊作業地點必須選擇在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通風良好的區段,并須有供水管路,制定專人負責噴水,現場配有2-3個滅火器。
3、電焊作業開始前,必須先由瓦檢員攜帶光學瓦檢儀檢查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只有在瓦斯濃度小于0.5%時,方可進行作業。
4、電焊施工時,項目部跟班經理及安全員必須在現場檢查和監督,焊接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5、電焊作業時,場地應清理干凈,無易燃品,電焊作業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安排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一)電焊作業
1、電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和手套接觸瓶閥和減壓閥。
2、電焊機使用時必須放置專用開關及漏電保護,一次進線、二次出線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3、電焊機工作時必須指定專人停、送電,停用時及時停電。
4、電焊機必須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無淋水處。
5、電焊機不準帶電搬運。
二、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1、進行電焊作業時,由項目部跟班經理及安全員進行檢查和監督。
2、在井口電焊施工作業時,相關人員必須按要求檢查電焊設備及工具的絕緣和焊機外殼的接地是否良好,設專人停送電。有淋水時,焊接工必須佩戴絕緣手套,焊接物體上方采取防水措施,否則,禁止施工。
3、電焊作業過程中,電焊機開關閉鎖由專職電工負責,不經允許嚴禁送電;
4、作業時,應每5-10分鐘,對工作區域進行灑水,且保證工作地點下方必須潮濕,以保證熔渣落地時及時熄滅。
5、作業時,用過的廢焊條頭及熾熱物不得亂扔,必須設專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處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6、每次進行電焊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電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傳達至所有參與電焊作業的人員。
7、電焊作業期間,瓦斯檢查員要同時攜帶光學瓦檢儀與便攜式瓦檢儀檢查瓦斯,安全員、施焊人員要攜帶便攜式瓦檢儀;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降至0.5%以下時,方可繼續作業。
8、電焊作業完成后,首先要清理作業現場,并再次進行灑水,設專人看守1小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各種用具要及時運出井口,不得在井口存放,待確認現場無誤后匯報礦調度室、安監處,結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