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民爆器材、煙花爆竹、公眾聚集場所、加工網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特制訂滕州市物資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建立起預警、應急救援和責任追究三位一體的監管機制,實現事故苗頭早發現、早預防、早消除。
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群防群治的原則;堅持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原則。
二、建立預警救援體系,形成預警救援網絡
物資集團總公司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孫有剛
副組長:梁效軍(分管安全)、王正奇、鞏濤、王延永、張衛民、任濤、楊冰峰
成員:王家文、任澤偉、劉曙光、侯永干、陳孔安、田永革、趙曰浩、張衛東、楊其勇
總公司安監中隊具體負責預警救援的日常工作,各企業都要制訂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形成完善的預警救援體系。
三、建立信息系統,搞好安全預測
1、定期對民爆器材進行安全評價、評估,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評估機構對其經營、儲存、使用等設施進行安全評價,并對安全狀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報集團總公司,同時報市安監局。
2、定期對各企業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對企業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是民爆器材、煙花爆竹倉庫,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當場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建立重大危險源資料庫。對以上單位調查摸底,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及時檢測評估、監控,對危險源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確定監管重點。
4、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集團總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對民爆器材、煙花爆竹、公共聚集場所、生產加工網點等單位進行督查,查找隱患,跟蹤治理。同時實行重大安全隱患月報告制度。各單位每月底報告一次本單位隱患排查情況和隱患治理結果,無重大安全隱患的實行零報告。對重大安全隱患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對整改不力的實行掛牌警告,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5、建立舉報制度,實行有獎舉報。為方便群眾舉報,集團總公司設立舉報電話(5584910),對生產經營企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職工群眾可直接向集團總公司舉報,對舉報的重大安全隱患,一經查實,視具體情況給予舉報人100-1000元的獎勵。對舉報特大事故隱患,成功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給予重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