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原則:必須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療傷”的原則。
一:事故報警
當發生突發性危險化學品泄露或火災爆炸事故時,現場人員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及時檢查事故部位,并立即向班組長或上級有關領導報告。有關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應急救援部門或119報警,同時向公司總部安全監察課和有關領導匯報。
報警時講明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化學品名稱和泄露量、事故的性質(外溢、爆炸、火災)、危險程度、有無人員傷亡及聯系電話等。
二:警戒組
事故發生后,張小林、李巧英自行組成警戒組,在現場警戒。
1、在警戒區域設置警示標志,由李巧英專門負責警戒。
2、除消防和應急處理人員以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3、泄露溢出的化學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禁止一切火種和非防爆性器具。
三:疏散組
聽到事故報警后,蘇紅日、段艮海立即組成疏散組進行疏散工作。迅速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疏散出去,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緊急疏散時應注意:
1、事故物質有毒時,必須佩帶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有相應的監護措施。
2、要向上風方向轉移。段艮海負責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地方。
3、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區或著火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