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類型及危險程度分析
碼頭工程需要大型起重設備,現場作業人員密集,存在頻繁的交叉作業,如發生意外,極易造成群死群傷,影響較大,起重作業安全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2.2.1搶救人員優先的基本原則;
2.2.2控制事故擴大優先的基本原則;
2.2組織機構及職責:見(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3起重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為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3、起重傷害事故的預防:
3.1起重機有省、市技術監督部門檢測證書,起重船有《船舶檢驗證書》,船員有《適任證書》,起重司機、起重指揮工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3.2船舶水上不下安裝作業前到海事局辦理《水上水下作業施工許可證》及《航行通告》。
3.3起吊作業鋼絲繩、卡環和繩套等配套設施須有質量合格證。
3.4起重作業“十不吊”須嚴格執行,“十不吊”內容有: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吊裝;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
3.5選用的繩具、卡環須與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氣瓶、壓力容器,爆破危險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吊運人(施工作業人員)。
3.6起重機械安全裝置(限位裝置、行程開關、超載保護、超力矩保護、信號、喇叭等)完好,作業過程中須開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