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貫徹我國規定的企業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施工單位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結合企業生產的特性,制定本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1、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工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物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通常只局限在一個單位工程界區之內,并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區,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定。
3、應急預案起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項目經理部施芾場區內發生:
(1)場區火災(2)高聳設計設施傾倒(3)腳手架、支架等塌陷(4)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6)其他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性
4、應急預案的起動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5、應急預案的起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起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同時起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二級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燕尾服需要,及進起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6、應急預案的終止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預案實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并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他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養;應急救援行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局面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場內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反應終止令或授權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明確應急預案終止的決定。
7、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
成立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大連乾豪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質管辦,各工地下設分指揮部,指揮部下設領導小組,同時配備車輛與人員。具體設置如下:
<指揮部>
總指揮:付X東
副總指揮:張X宇
指揮部電話:XX
<領導小組>
組長:付X東
組員:張X宇、韓X、鄶X斗、回X家、孟X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