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災事故可能發生的場所
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施工現場等。
2、火災事故的監控
1)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不準堆放可燃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2)本部門或外單位因在賓館內施工動火時,必須到保安部辦理動火證,施工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動火后應認真檢查現場,防止因遺留火種而引發火災。
3)各部門不得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工程部同意。
4)嚴格維護管轄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3、火災的分級
針對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將火災事故分為兩級:
Ⅰ級:事發現場的火勢兇猛、蔓延速度快、擴散范圍廣、經判斷難于撲救。
Ⅱ級:事發現場的火勢較小、蔓延速度慢、擴散范圍僅限于工程部管轄區域、經判斷易于撲救。
4、響應分級:依據分級負責的原則,將工程部轄區發生的火災響應分為兩級。
1)當發生Ⅰ級火災事故時,啟動酒店綜合預案中的Ⅱ級響應,必要時啟動Ⅰ級響應。
2)當發生Ⅱ級火災事故時,啟動酒店綜合預案中Ⅲ級響應。
5、處置程序
1)報告
a)Ⅰ級火災報警:當工程部工作人員發現Ⅰ級火情時,立即撥打賓館24小時值守電話,通知酒店應急救援辦公室,講清起火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身份、所在部門、崗位等。
b)Ⅱ級火災報警:當工程部工作人員發現Ⅱ級火情時,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講清起火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等。
2)救援
a)工程部工作人員立即取用賓館內設置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火災撲救時,必須根據不同的火災類型,采用不同的方法滅火。如果沒有可能滅火,則盡可能減少助長火勢的因素,如關閉門、窗等,然后立即離開現場。
b)必要時,立即切斷賓館內的電源和氣源。
c)協助現場救援人員盡快把賓館內人員和重要財產及文件資料轉移、撤離。
d)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f)當火情由賓館自己組織力量可以撲救時,雖不驚動消防機關,但事后必須報消防機關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