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
制訂本市場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為了避免和解決在本市場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到來時,公司系出現無序指揮和管理,造成管理方、經營方和消費者忙亂恐慌,措施不力,進而引起居民生活、社會政治不安定因素。因此,建立應急預案體系和良好的運行機制,能規范應急處理行為,主動采取應急救援,減輕事故危害,做到未雨綢繆。
二、 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甘肅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督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甘肅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推進方案》及白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本市場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三、 預案適用范圍
3、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市場的食用農產品采購準入、檢測和銷售三個環節中出現的食用農產品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現象及其他明確的食源性疾患,已造成消費公眾大量病傷、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食用農產品安全事故。
3、2適用于發生在本市農貿市場系統企業或相近的超市、批發市場的同類食用農產品批、銷等環節已被證明存在普遍的食用農產品農殘嚴重超標、食品嚴重富含有毒、有害、有損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甲醛、吊白塊、氧化硫(SO2)、亞硫酸鹽、亞硝酸鹽、雙氧水、硼砂毒素和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毒素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現象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 農產品批發市場不良食品種類和名稱
4、1農殘嚴重超標:主要指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一般由商品生產單位和個體農民大量使用化肥、農藥滯留造成;
4、2有毒、有害、有損人身健康的毒素:主要指食品嚴重富含甲醛、吊白塊、氧化硫(SO2)、亞硫酸鹽、亞硝酸鹽、雙氧水、硼砂、瘦肉精、工業乙醇等毒素,一般由不法商販使用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造成。
五、 信息來源
5、1市場內部儀器檢測,發現同類商品存在普遍嚴重現象的。
5、2、上級農業、工商、質監、食藥局緊急電話、傳真、文件通告信息,要求企業迅速查實收繳的指定品牌食用農產品(商品)。
5、3近期新聞媒體通報信息,經市場請示被證明的典型有毒或中毒現象。
5、4消費者上門投訴或反映食用某食用農產品已發現家中或群體出現惡劣癥狀、病癥,經市場反復檢測證實的。
六、 事故分級
6、1為區別食用農產品事件與食用農產品事故,避免錯誤上報、產生不必要的慌張態勢,有必要對食用農產品安全事故的定性要求作表述,以利于市場干部管理者正確學習和運用。
6、2按國家和省市定性標準,依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突發食用農產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即特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附合下述細節情形之一的,即認可。
6、2、(1)Ⅰ級事故的標準是: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超出省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發生跨境(港澳臺)、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6、2、(2)Ⅱ級事故的標準是: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超過省內2個地區;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政府認定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6、2、(3)Ⅲ級事故的標準是:影響范圍涉及本市2介區,給人民群眾飲食帶來嚴重危害的;造成傷害人數在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市政府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2、(4)Ⅳ級事故的標準是:影響范圍涉及縣區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人民群眾飲食帶來嚴重危害的;造成傷害人數在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縣區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七、 工作原則和辦法
一是企業與區、街道、工商質監、食藥、農牧部門聯合行動;二是分級管理,落實責任;三是群防群控,加強監測,及時分析,參與評估和預警;四是加強市場內部食品安全系統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五是對突發事故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自救,做好善后處理和整改督查工作。
市場發生農產品或食品安全問題時,及時報告衛生部門做好食品衛生的安全檢測,消毒、防疫和監管等工作;及時報告檢疫部門做好禽、畜和農產品的檢疫及緊急處置;要迅速組織查處,開展監督檢查,擔負起市場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并做好各種防范工作。做好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工作。及時協調新聞媒體按照有利穩定人心,穩定市場的原則,及時向社會通報市場狀況,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正確引導消費,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發現市場內商品發生嚴重質量問題時,要迅速組織查處,控制事態發展,并追根溯源,嚴查生產的源頭,及時報告質監部門,加強對產品的檢測和監管。對未履行食用農產品安全職責的經營者,由市場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黃牌警告、取消入場資格等處理,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因本攤位銷售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應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八、 應急處理指揮系統和基本職能
8.1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即突發重大食用農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系統,即實行兩套班子一套人馬。
組? 長:王志成
成? 員: *** *** *** *** ***
8.2組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實施。
8.2.1根據市場監管情況本預案,成立市場監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市場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組建專項應急指揮部,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8.2.2 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原則,統一指揮、快速反應。針對因重大突發事件可能引起的市場波動,以及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研究部署專項應急處理方案。
8.2.3 市場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市場監管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的內部職責分工和分級響應標準,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8.2.4 應急響應期間,要明確市場值班人員和值班電話,相關工作人員要保持24小時手機或電話開通,確保應急通訊暢通。
8.3市場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系統:
8.3.1購銷控制:主要是強化市場商品準入制度的實施,動員經營戶到正規批發市場采購,且具備票、證、實的統一。
8.3.2嚴把檢測關:每天清晨抽檢不少于15批次;加強中間經營期間的巡查,發現嫌疑商品(信息源于本文第5條),立即實行普檢。
8.3.3報告制度:普檢發現一般問題,立即報告市區食藥局。對上級緊急指定銷毀的農產品品牌,立即組織銷毀并上報街道和區工商局,等待進一步處理;對嫌疑禽流感家禽除上報主管街道食安辦外,要立即上報市農業局,請上級領導組織專家匯診。
8.3.4控制和善后工作:如出現Ⅳ級及以上級的食品安全事故時,市場領導要冷靜,要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要嚴格保密紀律,精心組織指揮,各職崗要定責、定位、堅守崗位,快速上報,隔離或銷毀問題產品,要積極配合上級領導和專家上門開展系統工作,要追溯問題食品來源、查看憑證發票臺帳、問訊銷售去處,盡力追回農產品。
8.3.5教育引導廣大經營戶配合做好調查、分析、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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