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醫療設備發生故障時能迅速、準確、有限的組織搶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因醫療設備故障而帶來的影響與損失。特制度本預案用于指導設備故障的報告、處理、搶修、恢復等全過程。
1、醫療科室發現設備使用中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設備科,并根據情況關機或切斷電源,保證人員的安全,控制設備的損壞程度。
2、設備科人員在接到醫療設備故障報告后,應在10分鐘內攜帶工具到達故障所在科室。
3、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協助臨床醫務人員做好病人安全的相關補救措施,并盡快對設備進行故障的初步分析檢查,了解故障發生的原因、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將掌握的情況向設備科長匯報,做出是否即刻修復或拖離工作區域維修的請求。
4、對立即可修復的,工程師現場修復使用。
5、對不能立即修復的設備,應將故障設備拖離工作區域,調用相應的備用機或其他替代方法;不易搬動的設備,維修人員應掛上“故障暫停使用”的禁用標識。
(1)備用機可首先考慮向最近的科室借用,其次可從設備采購部門調用;若無法借用、調用到,應立即上報設備科科長及分管院長,從其他科室借用。
(2)需帶回設備科或委外修理的設備,維修人員須填寫“儀器設備報修單”。
6、故障修復后,維修人員應及時做好記錄,報設備科長,并做好故障原因分析,總結經驗,防止重復出現類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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