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在《包河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框架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做到統一指揮、協同作戰,迅速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盡可能地避免和減少損失,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2、應急救援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其中預防工作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
二、煙花爆竹單位情況
目前我區零售商店268家(皆為季節性零售點),分布在全區所有9個鎮街。
三、應急救援預案的作用和目標
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對象是指突然發生的,具有巨大影響和破壞力,造成火災、爆炸,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性事故。本《預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一次死亡3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四、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為在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開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減少事故損失,成立區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和指揮全區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
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
總指揮: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安監局、公安分局負責人。
成員: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衛生局、環保局、交通局、民政局、商務局、財政局、監察局、區委宣傳部及事故發生地所屬鎮鄉(街道)負責人擔任。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區安監局設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2、指揮部的職責
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后,總指揮應親自或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進行現場指揮,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安監局:履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區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全區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區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救援專業隊伍的組織、訓練和演練;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開展對群眾進行自救和互救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品、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2)區公安分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維護現場、維持秩序,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3)區消防大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防止發生二次事故;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現場清理工作。
(4)區建設局(交通):負責制定區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5)區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區環保分局:負責制定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害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7)區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準備、調度和落實工作。
(8)區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9)區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0)區監察局:監督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應急救援職責。參加重大事故調查,監督落實責任追究。
(11)區委宣傳部:負責事故和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及善后工作的宣傳報道。
(12)應急救援專家組:由全區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在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中,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平時應做好調查與研究,當好領導參謀。
五、事故的報告及現場保護
為及時掌握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情況,傳遞信息,及時、準確下達指揮部的指令,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單位必須將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損失程度及搶險情況在第一時間內迅速上報。
1、事故情況報告
(1)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電話:3357100
(2)區安監局值班電話:3357193
(3)報警電話:110
(4)消防報警電話:119
(5)急救電話:120
有關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轉報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和區安監局。
2、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群眾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體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應急救援程序
1、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所屬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管部門及安監、公安、環境保護等部門。
2、各鎮(街道)、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本鎮、街道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擴大。
3、當各鎮、街道確定煙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區政府辦公室報告,請求區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七、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區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救援專業組,各救援組應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
1、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盡快地測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區,檢測危害程度,及時控制危險源,該組由區消防大隊、衛生局、專業搶險隊伍、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和專家組成,由區消防大隊負責。
2、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分類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以及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該組由區衛生局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及當地衛生院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預案,由區衛生局負責。
3、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消防工作,該組由區消防大隊、專業搶險隊伍、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由區消防大隊負責。
4、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該組由區公安分局、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區公安分局負責。
5、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組成,由區公安分局負責。
6、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該組由區商務局(供銷社)、區交通局、區民政局等部門組成,由區商務局(供銷社)負責。
7、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區安監局負責。
八、附則
1、本《預案》管理單位為區安監局,必要時及時修訂。
2、發生重大事故時,本預案與《包河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并執行。
3、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應結合實際,制定出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措施。應急救援預案應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并與本《預案》相銜接。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監局)備案。
4、本《預案》是區政府針對煙花爆竹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處理。
5、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