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增強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確保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企業發生的涉及到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環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生產事故,如發生爆炸,燃燒,腐蝕,放射,毒害等安全生產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綜合應急預案:規定企業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工作原則,應急工作程序等內容.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泄漏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交通運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易燃易爆氣體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硫酸液體外溢腐蝕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領導,以人為本,企業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企業名稱,地址,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運輸產品等情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等相關要求,企業根據歷史事故統計分析,得出潛在的重大事故有:
(1)火災,爆炸事故
(2)路外傷亡事故
(3)危險物品運輸事故及易燃易爆物品運輸儲存過程中發生的危險事故.
風險分析:
(1)企業容易發生火災,污染,人員傷亡,具有較大危險.
(2)道路運輸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和運輸容易發生倉庫爆炸,火災.
(4)由于天氣,雷擊,大霧,地震等自然災害對單位的設施和設備,行車安全和人員安全易造成較大或重大傷害和損失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