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險源與危險分析
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
1.1? 安全風險
1.1.1? 腳手架承重超負荷;
1.1.2? 腳手架搭設不規范;
1.1.3? 腳手架地基處理不牢固;
1.1.4? 搭設腳手架的架管或扣件不合格;
1.1.5? 大型腳手架沒有編制技術方案;
1.1.6? 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1.2? 發生事故的條件
1.2.1? 腳手架放置的物料超過規定的重量;
1.2.2? 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沒有進行及時整改;
1.2.3? 拆除腳手架時違規作業;
1.2.4? 所用的材質不合格,或扣件滑絲;
1.2.5? 大風大雨后沒有進行使用前的檢查;
1.2.6? 非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搭拆;
1.2.6? 其他非自然災害的意外事件。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工程現場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項目分管副經理
副組長:項目安監部負責人、項目機管部負責人、項目交通消防負責人
成? 員:各成員部室全體人員、各專業分公司現場安監員和機管員
2.2? 專項工作機構
項目安全監察部設立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負責工程現場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 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2.3.1? 貫徹落實國家、省電力公司和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2.3.2? 統一領導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3.3? 組織制定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2.3.4? 發布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2.3.5? 發布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2.4? 項目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2.4.1? 及時了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2.4.2? 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2.4.3? 監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4.4? 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2.4.5? 組織開展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2.4.6? 負責相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并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2.5? 現場急救站工作人員職責
2.5.1? 負責突發性傳染病、地方性疾病、季節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急救知識培訓及常規急救培訓工作;
2.5.3? 負責急救站藥品、器械的準備及管理工作;
2.5.4? 負責人身傷害事故的現場急救工作;
2.5.5? 參與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習活動。
3.? 應急準備
3.1? 應急電話及公告:施工現場應安裝電話,無條件安裝電話的施工現場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公告欄(牌)標明本工程應急領導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社會急救電話等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在應急時能快捷報警求救。
3.2? 現場應急中心:現場設置急救站并有專業的醫護人員,急救站配備的急救藥品、器械應以簡單適用的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