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護廠區及周邊環境、居住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制度適合本廠區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廠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廢氣、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廠區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廠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
廠區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氣。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輕柴油儲罐、生產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1、專項指揮部:組建一個針對環境污染事故的專項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
成員:
3、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組長:
成員:
4、物業管理(行政):協助事故報警及事故處理工作,包括保衛治安、醫療、消防、物質供應等。
組長:
成員:
5、應急救援專家組織
6、根據發生事故的特點,組建應急救援專家組,由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建。
組長:
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