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妥善處理哈爾濱市工業企業各種事故,保證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工業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哈爾濱市工業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努力防范和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二、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有效、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統一指揮,密切協作。各有關部門、救援隊伍要服從全市統一指揮,相互間通 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整體救援力量,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際情況,明確救人、救火、搶運物資、疏散居民及閑散人員等救援重點,集中力量,優先保障。
(四)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各區、縣(市)要堅持屬地化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充分依靠當地公安、消防、交通等救援力量,積極開展轄區內工業企業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時上報市工業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必要時組織全市工業企業救援隊伍增援。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市工業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成立哈爾濱市工業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市政府主管工業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經濟委員會主任
成員: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中小企業局、哈爾濱電業局、哈爾濱第二電業局、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市分公司、黑龍江省通訊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和市屬工業企業主管部門以及發生事故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委。
主 任:市經委主管經濟運行副主任
副主任:市經委經濟運行處處長
工作人員:有關處室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