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爆炸物品突發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突發事故危險源分類
1.1車輛:主要指由于駕駛員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發生自燃事故等。
1.2庫房:主要指由于操作人員失職,庫房報警設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盜,或外來火種點燃庫房周邊雜草引起火災。
2事故現場處理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和搶救傷員,并立即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嚴禁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
3組織領導
3.1企業成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2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配送科、辦公室、配送庫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負責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3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1:辦公室:承擔突發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對外聯絡相關單位。2:物資撤離組:負責民爆物品的撤離。3: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和物資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