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依據的主要法律、法規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資發考核[2004]179號);
《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44號令);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73號令);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國際公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