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求職期間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和義務,保障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確保學生求職安全有序進行,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國家教育委員會教學[1992]7號文件、《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文件和《西北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試行)》西師發[2010]1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學生求職期間,因學生本人違反校規校紀、安全規定和相關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或學生本人在校外因自身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和無法預見的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學生本人負責,造成的他人傷害或國家經濟損失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學生本人自行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 第三條 對違反求職期間安全規定的學生,從嚴從重處理。情節嚴重者,根據有關規定開除學籍并追究法律責任。
??????? 二、學生求職期間相關安全規定
??????? 第四條 學生求職期間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畢業生就業政策,要善于甄別就業信息真偽,重視對招聘單位的了解和調查,謹防虛假廣告、職場陷阱,避免陷入傳銷組織或非法中介組織遭受不法侵害。不得參與各種非法“傳銷”及其它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從事其它危險性工作。
??????? 第五條 學生求職應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誠信就業,理性就業,文明就業,安全就業。要妥善保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約后不得隨意違約。
??????? 第六條 學生外出求職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外出求職者應填寫《西北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學生外出求職請假審批表》,由班主任審核同意,學院團委加注意見,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審批后,交學院團學辦公室備案。
??????? 第七條 學生外出求職請假一個月以上者,須附家長證明材料(包括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家長聯系方式及對學生提出請假外出的意見)。請假期滿后須及時到團學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延長請假時間,須在請假期滿前辦理續假手續。
??????? 第八條 學生外出求職期間須隨時與班主任或輔導員老師、家長和同學保持聯系,報告自己的行程及進展。盡量結伴而行,避免獨來獨往,相互關照,相互幫助。凡在外地更換聯系方式者須及時告知班主任或輔導員老師。
??????? 第九條 學生求職期間,禁止在校內外住所的任何部位焚燒垃圾和廢物,禁止私拉亂接電線、電源,禁止存放和使用煤氣、酒精、石油氣爐、電爐子、酒精爐、煤氣爐、汽油爐、電熱毯、電熨斗、電水壺和電熱杯等電器。如使用室內電器進行照明或手機充電時,在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前提下,避免電線接觸高溫物體,要保持電器周圍干爽;避免濕手觸摸插座或開關以防觸電;當插頭發熱或有烤焦跡象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如有故障,切勿自行修理,應聯系電工或維修中心人員修理。合理用電時,須在限定負荷內用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