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每月最少召開二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并有會議記錄。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勞動保護政策、法規、法令以及上級批準的施工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3、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人員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4、嚴格按照處、項目部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對項目部全體干部職工進行考核。
5、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6、對所管的項目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符合要求負責任。
7、在“五同時”的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同時貫穿到具體環節、班組中去。
8、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9、組織、參與月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隊、班組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