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加快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按照“四制”工作法的具體要求,我代表 單位,鄭重向鄉政府做出如下承諾:
一、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全年安全生產大排查不低于4次。將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層層落實到位。
二、按照安全生產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原則,做好本單位內部的安全工作及職責范圍內全鄉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厲打擊、查處非法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
三、按時完成上級安排部署的安全生產中心工作任務。
四、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經常對單位職工開展消防、用電、醫療、藥品、食品等安全教育、隱患排查、應急救援等日常活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進單位活動,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
五、切實履行監管主體責任,嚴格防范各類事故發生,全年各類事故發生率為零。
六、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并定期組織對所制定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
如不能完成上述目標任務,愿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