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加快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按照“四制”工作法的具體要求,我代表 學校(幼兒園),鄭重向鄉政府做出如下承諾:
一、把學校安全納入本學校(幼兒園)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每學期校園安全排查不低于2次。將校園安全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層層落實到位。
二、按照校園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做好校園周邊環境、食堂餐廳、學生宿舍、校舍、校車等安全設施的專項治理整頓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隱患發現及時,整改措施得力。
三、按時完成上級安排部署的安全生產中心工作任務。
四、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經常對教師職工和學生開展安全教育、隱患排查、應急救援等日常活動,深入開展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結合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
五、切實履行監管主體責任,嚴格防范各類校園安全事故發生,全年各類事故發生率為零。
六、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并定期組織對所制定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
如不能完成上述目標任務,愿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