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皓暉&香雨藍苑一期工程按期完工,強化勞務隊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范,提高防范意識,公司、項目部隊共同加大安全生產檢查力度。對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范的行為,項目部開具《安全生產處罰通知單》,給予施工者一定的經濟處罰,罰款在工資結算款中予以扣除。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對照明、機電設備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架設,不許亂接亂掛否則每處處罰100元。
二、對進入施工現場不帶安全帽人員每人處罰50元,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人員,發(fā)現一人處罰100元。對不系好帽帶或把安全帽當凳坐,當水瓢用者,每人次罰款50元。
三、因施工者責任發(fā)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并影響工期的,當事人除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要按經濟損失的3倍予以處罰,并按影響工期天數進行處罰,每天罰款1000元。零星的小火災雖未造成經濟損失且未影響工程進度的,處罰400元。
四、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赤腳,高處作業(yè)穿硬底鞋、帶釘易滑鞋的每人次罰款100元。
五、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撥弄、使用本專業(yè)以外的機電設備、工具等,違者罰款100元,施工班組長罰款200元。
六、凡是高度在2m以上懸空作業(yè),且無有效安全防護設施的,必須要戴安全帶,扣好保險鉤,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七、工地發(fā)生打架斗毆行為,當事人給予100元罰款,施工隊長給予500元罰款,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八、工地隨地大小便者,每人每次100元。
九、對擅自拆除、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施工隊長處罰200元。
十、對不按照施工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交底施工,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組承擔損失額的50%,并對施工隊長處罰1~5千元,并對違章操作者罰1~2千元。如施工隊的安全巡視員未在現場巡視發(fā)現隱患的將處罰本人全部工資。
本協(xié)議作為勞務合同的附件,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職工簽字:
勞務公司負責人簽字:
重慶市海昌建筑勞務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