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嵩縣金豐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監炮員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發揮乙方在生產崗位的職能作用,特與乙方簽訂本責任狀,乙方必須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監炮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經培訓、考核合格,持《監炮員證》上崗。
2、了解和掌握施工、爆破作業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交往等情況,做好作業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對不能勝任的爆破員及時報告礦長處理。
3、熟悉常用爆破器材的基本常識、基本特性及爆破操作技術,熟記《條例》、《細則》規定。
4、嚴格執行爆破操作規程,制止作業人員違章作業。
5、根據炮眼數,核實領料數量,認真執行火工材料領取、裝藥、安裝爆破、退庫等各項規程與安全制度的規定;負責礦山火工材料的管理。
6、嚴格按爆破安全規程的要求,對爆破員每班的爆破作業進行認真監督,遇有盲炮時,按規程要求監督當班爆破員安全處理好盲炮后方準交班,保證爆破作業的安全。
7、切實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狠抓安全防范措施、隱患排除的工作。
8、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術和安全管理水平。
甲方:嵩縣金豐礦業有限公司代表 (簽字):
乙方:監炮員 (簽字):
簽訂時間:2010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