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雙方:
礦長:(以下簡稱甲方)
瓦斯泵司機:(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瓦斯泵司機自愿與礦方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自覺遵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瓦斯泵司機應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及有關本工種規章制度。
三、掌握所操作設備的結構、性能、用途及維護保養方面的基本知識技能,能任本職工作。
四、了解瓦斯抽放系統的現狀及瓦斯抽放工作在礦井中的重要性,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
五、隨時巡檢瓦斯抽放情況,設備運行狀態,觀察各種技術參數的變化,做好運行日志記錄,積極配合井下安全生產。
六、本人不違章作業,按操作規程程序執行,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逐步擴向維護技術水平。
七、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以上協議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若有違反,將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觸及法律,送交司法機關處理,本協議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特此協議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