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礦安全生產,明確安全目標和強化責任,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圓滿完成全年煤礦安全生產各項指標,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本礦情況制定并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目標以一年為限,制定安全目標責任狀,年終進行總結評比,并按責任書規定進行嚴格考核和獎懲,保證全年安全目標的實現,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工作總結: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嚴格按“三大規程”及有關規章制度進行作業,嚴禁“三違”作業,杜絕打擊舉報“三違”人員,做到“三不傷害”。
2、熟悉掌握本工種的工作崗位職責,加強學習按時積極參加各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活動,加強工作面的現場工作管理。
3、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明,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并處理。
4、在崗位作業中遵章守紀,按章作業,舉報“三違”。
二、工作目標
1、實現安全生產,杜絕輕傷及以上事故。
2、模范遵章守紀,全年杜絕“三違”現象。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出現違反礦規礦紀行為。
三、目標考核和獎懲
1、能夠完成本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無工傷“三違”現象發生,年出勤天在280天以上者評定為“先進工作者”。給予一定年終獎勵。
2、凡出現“三違”及違犯礦規礦紀行為,將視情按礦獎懲條例予以處罰,并取消其年終評比資格。
生產礦長(簽字):
職 工(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