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事故隱患,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施工安全。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4年8月5日)、青建管質字【2014】65號和膠建建字【2014】26號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經理是安全事故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制定方案,分解目標。各單位根據文件精神立即成立安全事故隱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方案,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各項工作切實落實到位。
三、強化職工安全意識,各單位、項目部要對施工現場工人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專項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身保護能力。
四、本次專項治理必須以“最嚴格的安全檢查、最徹底的隱患消除、最深刻的安全教育”為目標,堅決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
五、自2014年8月8日起,各單位、各項目部必須立即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無論隱患大?。┑捻椖?,一律停工,按照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限的"三定"措施全面徹底整改,做到隱患不消除堅決不能施工作業。
六、各單位每天下午3點前將每個項目檢查情況和整改情況報公司生產管理部安全管理處,公司安全管理處將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七、凡是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被上級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頓的工程,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加大處罰數額,罰分公司經理2000元,罰分管經理3000元,罰工程管理處安全負責人3000元,罰項目經理10000元;因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主管部門每扣1分罰分公司5000元,罰項目部10000元;項目工程因建筑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不執行主管部門停工整改要求被主管部門停止招投標罰分公司50000元,罰分公司經理5000元,罰分管經理6000元,罰工程管理處安全負責人5000元,該工程項目經理就地免職并罰項目部10萬元。
八、有關事項:
1、上述責任目標要求各單位嚴格落實執行,發生一切不良后果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罰和責任追究。
2、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3、本責任狀由公司生產管理部監督實施。
發 布 方: 責任單位:(公章)
有限公司
責 任 人: 責 任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