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氣溫較高的季節里,經常是溺水事故的頻發期,家長(監護人)和學校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的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制定學校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大力宣傳防溺水知識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釣魚、摸魚、洗衣服等,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下塘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識。
2、加強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及演練,讓學生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自救自護。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負責監管孩子的防溺水安全,要時常教育孩子不玩水。學生要聽從學校和監護人的教育,自覺遵守。學生和監護人要認真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水庫邊、水溝邊、堰道邊、池塘邊、井邊等玩耍、嬉戲、釣魚、摸魚、洗衣服等,不撿拾水中的東西,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如果乘坐船只,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不在船舷邊嬉水。
4、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5、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路過河塘要小心,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6、監護人和學生需要注意的其他方面。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監護人認真遵照執行,如因監護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釣魚、洗衣服或劃船等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和監護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其他安全注意事項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處理辦法執行。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我認真閱讀了《上峽學校防溺水告家長書》,了解了預防溺水的相關要求,同意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一定承擔起監護責任,確保孩子的安全。
學生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班 級: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