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總工程師和防治水科長簽訂以下(2012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建設期間堅決杜絕重大事礦發生,確保“0”死亡;
2、實現地面無重傷、井下重傷事故控制在3人/a以下;
3、杜絕水害事故發生。
二、主要安全生產工作:
1、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水害防治工作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組織全科職工全面完成各項水害防治工作任務。
3、組織參與編制全礦水害防治長遠和年、季、月的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4、組織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涌水動態和變化規律,參加解決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負責井下水害防治的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水害防治工作會議,定期組織全礦水害防治專項檢查。
6、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
7、組織礦水害防治相關方面技術競賽,積極推廣先進經驗,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8、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水害防治資料,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9、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0、本書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簽訂人:
總工程師: 防治水科長: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