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在日常各項試驗工作中,各專業所設計人員及相關配套廠家人員,為了更直觀的了解樣車狀態,為設計改進提供依據,不可避免的需要乘坐試驗樣車,特做此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除驗證中心試驗員以外的所有與試驗相關的人員及配套廠家人員。試驗樣車因其特殊性,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或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各相關人員如無實際工作需要,禁止乘坐試驗樣車。
內容如下:
1.各專業所技術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需乘坐試驗樣車者,簽訂本責任書;
2.嚴格遵守驗證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3.試驗過程中、試驗車輛到試驗地點的途中,禁止攜帶與試驗工作無關的人員乘坐試驗車輛;
4.乘坐過程中系好安全帶;
5.乘坐過程中禁止吸煙;
6.不允許私自動用試驗車輛;
7.在試驗期間未經允許禁止私自改變試驗內容、試驗路線等;
8.在試驗期間不準要求試驗員做與試驗工作無關的事情;
9.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相關規定考核;因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車輛損失及本人人身傷害,由本人承擔責任。
本人(簽字) 對以上內容無疑義,自愿按照本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有效期: 200 年 月 日?00 年 月 日
福田汽車工程研究院
驗證中心(章)
20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