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工業“三合一”,將員工集體宿舍設置在車間或者倉庫內。二是商業“三合一”,主要分布在臨街商業用房或住宅內,從事餐飲、游藝、經營等,從業人員大多留宿。三是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從事生產加工,住宿與生產在同一場所。四是區域性“三合一”場所,集中在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棚戶區和村鎮,連片生產、經營和住宿。隨著近年來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各種“三合一”建筑的火災危險性也日益突顯,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僅2007年10月,全國就發生兩起“三合一”建筑惡性火災事故。例如,10月21日,福建莆田市秀嶼區笏石鎮北鋪街道飛達鞋面加工作坊發生火災,造成37人死亡,20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經調查,該作坊為“三合一”建筑,共六層,每層180平方米,一層為過道和堆放原料場所,二至三層為生產車間,四至六層為員工宿舍,火災發生在一層。10月23日,蘇州市吳江橫扇鎮大橋路45號一經營羊毛衫門面房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150平方米,起火時,二樓共住有11人,4人當場窒息死亡,4人經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3人逃生。面對如此嚴峻的“三合一”建筑火災形勢,認真分析“三合一”建筑的火災隱患和形成原因,研究切實可行的對策和措施,建立“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已成為當前消防工作的當務之急。
一、“三合一”建筑的火災危險性
“三合一”建筑火災隱患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多數是違法建筑,建筑物設計不規范,結構不合理。很多“三合一”建筑根本未經建設規劃部門統一規劃、未經消防部門防火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從頭到腳就是違法的產物。建筑耐火等級低,多為住宅、出租屋改變用途,還有的是違章搭建的臨時建筑。建筑疏散逃生條件差,疏散樓梯被封堵,單一安全出口。消防設施缺乏,消防水源缺乏,滅火器材配備不足,住宿、倉儲、生產等不同用途的房間之間沒有防火分隔。火災荷載大,可燃、易燃物品多等等問題觸目驚心,火災隱患隨處可見,抗御火災能力非常差。
2、產權不明,責任不清。很多“三合一”建筑都存在多家使用、多家法人的現象,這勢必造成產權不明、責任不清的問題。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就表現在各使用單位各自為政,各行其事,無專門人員負責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亂。
3、未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消防管理混亂。“三合一”建筑的業主大都管理水平較低,自身素質較差,一味注重生產經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管理。企業內根本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未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不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同時,從業人員也大多是農民工等外來流動務工人員,未經消防培訓教育,消防意識缺乏,一旦發生火災,很難成功逃生自救。
二、“三合一”建筑的成因
“三合一”建筑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1、傳統產業發展的產物
在傳統產業集中的一些地區,有大量從家庭作坊脫穎而出的規模企業,但也有相當大數量的家庭作坊,由于沒有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只有依靠簡單工藝和粗加工獲得利潤,沒有能力建造生產用房,只有雇傭廉價勞動力,將生產、食宿場所設置在簡易建筑或居民住宅內,這就導致了“三合一”建筑大量出現。
2、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一些“三合一”建筑的經營業主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舍不得安全投入,有的甚至不顧員工安危,違章作業,“帶險經營”。加之大多數從業人員是農民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懂得、不善于維護自身權益,甚至為了掙錢而忽視自己的安全。
3、管理職能部門缺少協調,沒有形成管理合力
有關部門缺少有效的溝通和協調,對“三合一”建筑的源頭管理不力,對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而形成的“三合一”建筑缺少有效監管,對“三合一”建筑的安全隱患查處力度不大,致使不少場所失控漏管,火災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根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