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勞動保護、職業衛生工作的指令和規定,監督、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狀況。
2、深入生產現場、督促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3、負責安全設施、設備安全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維護工作。
4、督促員工穿戴好個人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以及職業衛生預防的勞動保護用品。
5、負責對新進公司的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督促車間、班組做好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并作好記載和定期歸檔工作。
6、監督防火、動火與安全用電工作,確保動火安全和用電安全。
7、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參與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和上級部門的抽查。
8、做好“安全生產月”“夏季百日安全勞動競賽”“119宣傳周”“冬季防火”工作的宣傳工作,做好上述工作的活動計劃,總績、考核工作。
9、負責各類安全臺帳,消防臺帳的會議,檢查、整改、資料上報、記載和歸檔工作。
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并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