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善公司安全環境管理系統,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以下巡查制度:
一、公司消防安全巡查責任人每天不定期在全廠各處巡查;
二、各區域防火巡查責任人每10:00、15:00對各自負責的區域進行巡查;
三、休假日和夜間由門衛值班人員每隔3小時對全廠各區域進行巡查;
四、各區域防火責任人負責清掃區域內滅火器和消防器材;
五、重點巡查:溶劑貯罐和樹脂貯罐、各攪拌缸、移動缸、樹脂泵、溶劑泵、原料和成品包裝桶及所有管線、閥門等有無跑冒滴漏現象,電器、設備、自控儀表有無異常,地面環境是否干凈,有無異常氣味,夜間無人工作時設備是否停機,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
六、巡查疏散通道、消防車、消防栓通道等是否暢通無阻;
七、巡查中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公司有關負責人聯系,并協同盡快妥善處理;
八、每次巡查作好詳細記錄,記錄表每周五下午15:00以前由公司消防巡查責任人到各區域防火責任人處收取,核查整理存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