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總則???
??????? 第一條? 為加強明火管理,規范公司生產區域內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行為,預防火災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工行業標準《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 凡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的任何施工單位都要嚴格遵照本規定,違者自覺接受處罰。
??????? 第三條? 本規定的監督檢查執行機構為公司的安全環保部
??????? 第二節 職責
??????? 第四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審批辦理動火作業票,對生產區域動火情況進行安全監察。
??????? 第五條? 化驗室負責動火前和動火中的可燃氣體的分析。
??????? 第六條? 工程管理部門對所主管的工程項目,對承包商動火作業票辦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調。
??????? 第七條? 車間負責轄區內的用火作業票的辦理;負責轄區內二級用火作業票的審批;負責對本部門需要用火的設備、管線進行工藝處理,確保達到安全用火條件;對轄區內的用火作業安排監護人、監護動火,負責轄區內的所有用火作業的安全監督。
??????? 第八條? 用火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本崗位工種作業證。用火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三不用火”原則,即沒有經批準的火票不動火、防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對不符合“三不動火”要求的,有權拒絕動火。
???????? 第三節 管理要求
??????? 第九條? 用火管理范圍
??????? 在生產區域內進行如下作業屬于用火管理范圍:
???????? 各種焊接、切割;
???????? 使用噴燈、火爐、電爐、液化氣爐;
???????? 燒烤煨管線、使用明火;
???????? 臨時用電、使用非防爆電動工具、電器、非防爆移動照明;
???????? 使用電鉆、砂輪、風鎬、風動扳手、鋼鋸、錘擊、打砂等產生火花的作業;
????????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域(非防爆電瓶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翻斗車、摩托車等不準進入正在生產的工藝裝置和罐區);
???????? 雷管、炸藥等爆破。
??????????? 第四節 動火作業級別分類
??????? 第十條? 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類
??????? (一)?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
??????? (二)?一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 (三)?二級動火作業:除特殊危險動火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 第五節 《動火作業票》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 第十一條? 由動火作業施工單位指定動火負責人辦理,應逐項填寫,不得空項。要求動火執行人、動火負責人、安全措施編制人、組織實施人、監火人、審批人必須本人簽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 第十二條? 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工藝員或值班長,到動火分析單位申請分析,指定分析取樣部位,同時作為安全措施編制人或動火負責人一起擬定安全措施,進行安全交底;根據分析結果填寫動火作業票。
??????? 第十三條? 特殊動火的《動火作業票》由動火點所在車間主管領導向安全環保部提出申請,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生產運行部動火單位領導和技術人員會同動火施工單位領導和技術人員到現場共同制定、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由安全環保部簽發動火作業票,報公司主管領導終審批準;一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由動火單位領導制定落實動火安全措施,送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審查簽字;報公司主管領導終審批準,二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由動火單位所在車間主管領導簽字審查批準。
??????? 第十四條? 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作業票》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執行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作業票》交給動火執行人。
??????? 第十五條? 動火實施前,動火執行人必須向動火點所在當班班長提出申請,經當班班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動火。
??????? 第十六條? 特殊動火的《動火作業票》和一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有效期為8小時;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應重新辦理《動火作業票》
??????? 第十七條? 《動火作業票》要一點一證,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范圍,更不準轉讓、涂改。如果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作業票》,但所有動火執行人應分別簽字。
??????? 第十八條? 《動火作業票》一式三份,監護人和施工作業人員各持一份存查;第三份由安全環保部留存。“動火作業票”是動火作業的憑證和依據,不應隨意涂改,不應代簽,應妥善保管,作廢票予以標識、保留、不得撕毀。
??????? 第六節 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
??????? 第十九條? 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票》。進入設備內、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應執行HG23012、HG23014的規定。
??????? 第二十條? 廠區管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管理。
??????? 第二十一條? 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 (一)?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氣體(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0.2%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