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副職職責是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決策和部署,并有定期向同級安監部門報告制度;
2、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檢查落措施等,并檢查和督促落實;現場檢查企業,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
3、協助企業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演練和指導落實;對員工開展教育和培訓,督促企業執行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培訓教育制度;
4、提醒和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落實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提高賠償標準制度;
5、指導和督促企業按規定發放勞保用品,監督員工按規定使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