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本公司的風險崗位進行安全評價,識別公司內使用的原料、裝置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
(二)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規章制度:在分析評估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危險源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崗位安全職責、危險源重點控制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檢查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異常情況應急措施、考核獎懲制度等等。
(三)明確責任、定期檢查:應根據各危險源的等級,分別確定各級的負責人,并明確各級負責人應負的具體責任,包括危險源的定期檢查責任。危險源的檢查應按規定的方法(國家安監局56號《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進行,并作記錄。如發現隱患則應按信息反饋制度及時反饋,促使其及時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檢查職責而導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加強危險源的日常管理:要嚴格要求從業人員貫徹執行有關危險源日常管理規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按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危險作業必須經過審批等等。
(五)聘請1到2名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廣東省注冊安全主任作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技術人員,并按國家規定時間對企業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或請有資質的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價。確保企業的重大危險源在安全狀態下運行。
(六)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建設工作:危險源控制管理基礎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外,還應建立健全危險源的安全檔案和設置安全標志牌。應按安全檔案管理的有關內容要求建立危險源的檔案,并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整理。應在危險源的顯著位置懸掛安全標志牌,標明危險等級,注明負責人員,按照國家標準的安全標志表明主要危險,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七)加強危險源消防(防火)管理,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管局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制定應急預案,并根據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并建立演練記錄檔案。
(八)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分廠,凡分廠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九)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其內容有:隱患內容、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后發出,隱患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收后按期實施整改。
(十)對因物質和技術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