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內所有操作人員都必須遵守各自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各種操作規程齊全、醒目,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其他工種的行為發生,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保修設備。
2、安全部門對場地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所有操作人員必須自覺支持、配合,接受安全檢查、監督,任何人發現違章作業,都有權制止或匯報領導及安管部門。
3、場內生產作業現場應保持文明衛生,保修車輛的停放應按次序,并留有一定的安全通道,臨時停車或收工停車按規定停放,嚴禁場內亂停亂放,影響安全通道。車輛進出大門,有專人指揮,低速行駛,左右了望、鳴號。
4、對場地小、車輛擁擠的單位場內嚴禁吸煙。場內必須動火的,必須劃分動火區域。場內一切消防設備不得隨便移動或阻隔,作業產生的油污應及時清除。
5、車輛維修保養后的廢油,要集中收集處理,嚴禁亂倒而引發事故。
6、場內要害部位如油庫、鍋爐、配電間等應加強值班,閑雜人員不準隨意進入。
7、進入場內的外單位車輛、人員必須遵守門衛制度和本單位內部安全保衛管理規定,服從指揮,嚴禁車輛進入場內亂停、亂放或人員隨意走動,發生事故責任損失自理,嚴禁場內加油、修理或進入場內調頭及停車過夜,嚴禁私自將外來人員或小孩帶入作業現場。
8、場內修理設備時,除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外,對車輛舉升、使用風電焊、輪胎拆裝及充氣,使用保修工具、用電設備等,必須確認安全后,方能操作。
9、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不準隨意變更拆裝電器線路、設備,不準隨便無證無照動用車輛和專用設備,不準隨便作用和變換消防滅火設施,不準在場內復雜的情況下拖拉車輛。
10、凡翻斗車、鏟車修理必須舉升時,應用專用支撐桿作保險。擱車凳上面應有墊木,保修車輛全車支架舉升后,保險杠、后大梁等還須用高擱凳作保險。臨時修理輪胎前后應塞墊木。車輛維修出廠,車下有人作業或保修障礙未排除、無人指揮移動等,任何人不得發動、移動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