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首要任務是控制和遏制事故,從而防止事故擴大到附近的其它設施,以減少傷害;
2)企業應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中保證在現場能采取的措施和決定具有靈活性;
3)企業應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中規定怎樣進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①無關人員可沿著具有明確標志的撤離路線到達安全區;
②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報告應急控制中心;
③控制中心指定專人核對并區分到達安全區的事故現場和現場外人員的名單。
4)由于節日、生病和當時現場人員的變化,需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核對并更新應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單;
5)安排對工人情況進行記錄,包括姓名、工作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應急控制中心,還要定期及時更新;
6)在事故處理結束后的適當時機,授權披露有關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該信息的唯一發布者;
7)事故處理結束后,在恢復生產的過程中應對進入現場的人員進行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