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明確職業健康安全職責,落實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
2、范圍:全公司員工。
3、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
4、程序
4.1總經理
4.1.1對企業內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負全責,是企業消防、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4.1.2認真貫徹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和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4.1.3負責制定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案,批準發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4.1.4負責配置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各種資源。
4.1.5組織制訂與健全必要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專職機構,配備和企業相適應的業務素質高、作風好、責任心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做到相對穩定。
4.1.6經常監督檢查分管領導及業務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4.1.7負責對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審批。
4.1.8支持下屬職能部門開展各項健康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生產資金到位。
4.1.9認真執行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做到職業衛生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設施“三同時”。
4.2安全分管領導
4.2.1在分管范圍內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代表總經理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權力,對總經理負責。
4.2.2認真執行和貫徹上級和公司制訂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員制度。
4.2.3定期召開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研討安全生產狀況,提出下階段安全工作要求,每半年檢查各子公司、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4.2.4經常深入基層、車間檢查指導工作,重視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組織全公司的綜合檢查,督促車間(部門)做好隱患整改。
4.2.5審核改善勞動保護的技術措施項目,并組織相應部門加以實施,竣工后組織驗收。
4.2.6親自主持重傷以上的人身傷亡事故、直接損失萬元以上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4.3中央研究所主任
4.3.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公司頒布的有關規定、安全技術法規和標準,對總經理負責。
4.3.2負責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并監督各車間技術主任(負責人)貫徹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技術規定。
4.3.3對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必須堅持“三同時”的原則。技改項目完工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4.3.4在審批各產品的操作規程時,必須包括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等內容。
4.3.5在研究、開發、采用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時做好安全措施的審核工作,研究可能有關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應的防止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要點。對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的項目暫緩實施。
4.3.6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對工藝技術上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負責。
4.4制造部長
4.4.1在生產分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分管范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對總經理負責。是制造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4.4.2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編制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4.4.3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組織力量、安排時間完成公司內的不安全隱患整改。
4.4.4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設備裝置的生產能力,防止超負荷運行,并保證設備中修、大修計劃的按期實施,負責大修、中修時的安全措施審核。
4.4.5在生產調度中發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4.6在制訂經濟責任書和考核定額時,必須有安全生產的考核內容,并切實執行。
4.5工程部長
4.5.1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為工程部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4.5.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勞動安全法規、規程和條例,督促車間和部門做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4.5.3配合車間和部門制訂機電、設備的安全技術規程、審查有關設備檢修、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各車間、部門合理安排好檢修和隱患整改工作。
4.5.4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公司范圍內的設備、電氣的檢查和檢修。
4.5.5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4.5.6參加大、中檢修的安全措施的制訂和審核,并負責落實。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任務。
4.5.7對各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訂計劃安排整改,并通知有關部門整改期限。
4.5.8負責把好設備安全驗收及設備安裝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的落實,外包工程項目必須經過生產付總經理批準,具有保證安全的合同和具體防范措施。
4.5.9做好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特殊工種的資格審查、年審和培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