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按規定及時供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及腳手架等其他安全防護措施所用材料。凡不符合材質規定要求的不得下發。
2.負責周轉材料在周轉過程中的質量檢測。凡施工中損壞已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發放,應隨時收回,主動做好報廢更新工作。
3.把好施工材料進場關,嚴格控制質量,確保“三證”齊全,管好進場抽驗工作,以確保使用安全。
4.按品種規格堆放料具,做到場地整潔,道路暢通,實現文明施工。
5.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品的管理規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別擺放,確保危險品的運輸和保管安全。
6.安全“三寶”和電器絕緣用具,必須保質保量滿足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