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落實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上報工作,科學評估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制定本辦法。
??????? 一、適用范圍
??????? 本辦法適用于安全監管部門利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對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開展績效評估。
??????? 二、依據及引用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12〕1號)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等。
??????? 三、評估原則
??????? (一)客觀公正、公開公平原則。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際情況為依據,評估流程向企業公開,評估內容公平,評估結果客觀公正。
??????? (二)簡單實用、便于操作原則。在保證評估結果客觀公正的前提下,精煉評估指標和內容,簡化評估計算方法,力求簡單實用、便于操作。
??????? (三)統籌兼顧、注重實效原則。評估指標和內容設計兼顧不同規模、不同類型企業,注重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過程和實效的評估,引導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 四、評估實施單位
???????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
??????? 五、評估周期
??????? 績效評估周期分為季度評估和年度評估。
??????? (一)季度評估。每季度按照評估表中設置的指標對評估對象進行評估。
??????? (二)年度評估。將四個季度評估值進行平均,直接計算分數。
??????? 評估工作在評估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結果在評估工作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企業公布,并定期向社會發布。
??????? 六、評估指標及內容
??????? (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報告情況。
??????? 1.指標界定與解釋:企業應按照有關要求制定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通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的企業端報告備查。
??????? 2.指標依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
??????? 3.指標計算方法:該指標包括“制度報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計劃”、“安全隱患排查頻次”等三個項目,在信息系統中按要求報告則取得相應分數。
??????? 4.數據資料收集方法:通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判斷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計劃”的報告情況,并對“企業(公司)、車間(分廠)、班組安全檢查或安全隱患排查周期、頻次”進行檢索,根據檢索結果判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或“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計劃”中是否對“安全隱患排查頻次”進行了規定。
??????? (二)隱患按時報告率。
??????? 1.指標界定與解釋:指企業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報告本單位排查出的隱患。
??????? 2.指標依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通報的通知》(安委辦〔2012〕23號)。
??????? 3.指標計算方法:企業在規定報告周期內報告隱患的次數與評估周期的月份數的比值。
??????? 4.數據資料收集方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計算企業隱患報告的按時率。只考察企業是否在規定的報告周期內報告隱患,如當月在規定報告時間內報告一次或多次的,記為1;如未進行報告的,或者是在規定報告時間外報告的,記為0。評估周期為季度的,月份數為3,評估周期為年度的,月份數為12。
??????? (三)隱患按時整改率。
??????? 1.指標界定與解釋:指企業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完成隱患整改工作情況。
??????? 2.指標依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
??????? 3.指標計算方法:企業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的隱患數量與隱患總數量的比值。
??????? 4.數據資料收集方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計算企業隱患整改工作的按時率。企業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的隱患數量包括立即完成整改的隱患數量和未當場完成整改但在整改周期內完成整改的隱患數量之和;隱患總數量指通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報告的隱患數量。
??????? (四)班組全員自查隱患率。
??????? 1.指標界定與解釋:考查企業參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班組人員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