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加強事業部的安全管理,提高綜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時溝通事業部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中建筑港集團有限公司第一事業部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管理。
3、編制依據和術語
3.1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術語
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是由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總結本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每次會議需要有專門的議題,并形成會議紀要。
4、職責
(1)領導小組是綜合協調事業部安全工作的議事機構,負責研究、協調安全管理工作。
(2)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小組會議原則上全體成員都應參加,因故不能參加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參會人員的職責: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工作任務;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安全管理思想。會議討論議定的事項,各成員應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4)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向領導小組成員通知會議時間、地點,收集小組集體討論的議題機構,負責草擬會議紀要,負責督辦會議定的事項。
5、詳細規定
5.1召開時間及主持人
事業部安全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于4次。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天,和月度生產例會同時進行,并提前一周通知參會人員。
會議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
5.2參加會議人員
會議組成人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事業部和項目部相關重要崗位人員。
5.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和學習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及股份公司和集團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和有關領導關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報本地區、本行業的安全情況,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和對策,提出下階段的安全工作目標。
(3)聽取有關成員報告上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6、附則
(1)本制度有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補充及修訂。
(2)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