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理性、協調、并進”的新核安全觀,構建坦誠、公開、透明的核安全文化體系,特制定此制度。
一,院領導帶頭提升核安全理念。強化領導層和管理層對核安全的認識和重視程度。通過言傳身教促進輻射工作人員核安全文化的養成,
二,強化全員參與意識,使他們能正確理解核安全要求,明確執行規章制度的嚴肅性,養成一絲不茍的良好工作習慣及尋求一切機會來改善核安全水平的創優精神。
三,健全規章制度。通過組織學習、現場核查等形式,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舉一反三,對醫院輻射安全管理工作重新梳理,對現行的規章制度進行必要的修訂,對發生過的問題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制定輻射工作人員安全管理獎懲實施辦法。鼓勵輻射工作人員發現并提出安全相關問題,管理人員應及時對問題進行原因分析、處理及糾正,并將結果反饋到相關科室及當事人。對于及時發現隱患、提出針對性問題和合理化建議的人員給予鼓勵措施;對于“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的人員給予懲戒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當事人和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