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及勞動紀律情況,及時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及工作紀律的行為,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組成公司紀律委員會,負責領導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制度的執行及監督檢查工作。
一、檢查內容
1、有無違章操作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2、有無未配戴勞動保護設施操作的現象,如未戴口罩、防護鏡等。
3、有無在工位休息、抽煙、閑聊等行為。
3、有無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的現象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的行為。
4、及時發現其他安全隱患、違反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現象。
二、檢查形式
由公司紀律委員會組成檢查小組采取日常巡視檢查、集中整治檢查,節假日突擊檢查的方式進行。
1、日常巡視檢查:由檢查組成員輪流值日,到車間巡視檢查,對違章違紀行為進行批評糾正、警告、處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處理。
2、集中整治檢查:在發生產安全或違反勞動紀律突發事件的情況下,根據總經理的安排,開展集中整治檢查。
3、節假日突擊檢查:在節假日期間,組織力量對公司生產及工作場地、保衛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
三、責任權力
1、紀律委員會檢查巡視人員必須做到認真負責、勤巡勤查,及時發現及時糾正、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2、對應該可以發現的問題未能發現,如因此產生不良后果,責任檢查巡視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紀律委員會檢查人員有權對現場的違章違紀行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責令停止工作、警告、按規定處罰。
4、紀律委員會檢查人員對發現的涉及生產、安全、紀律的有關問題作好記錄,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