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會議制度
鄉鎮安監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由安監站站長主持,安監站全體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鄉鎮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參加。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總結上月工作,及時解決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布置下月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會議由鄉鎮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主題是通報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制度
鄉鎮政府對各村(居) 、各生產經營單位、各重點場所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礦山、車站、危化企業、加油(氣)站、重點消防單位、學校、公眾聚集場所、其他高危企業等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以及節假日、集會、重大活動等重要時期要建立常態檢查督促機制。鄉鎮安全監管人員不定期對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檢查要認真執行行業安全標準,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隨時填寫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實行跟 蹤監管,期滿復查驗收。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并及時書面報告縣安監及有關部門。
三、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死亡事故、3 人以上重傷事故、3 人以上遇險的重特大未遂事故、重特大事故險情,鄉鎮安監站要在接報后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及縣安監和有關部門,并由鄉鎮政府報告縣政府。 事故情況不明或搶險救援未結束時,要做好續報工作。
四、安全信息及檔案管理制度
鄉鎮安監站應落實人員負責安全生產文書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建立安全生產監管臺賬;按文書資料與檔案的標準化管理要求,做好各類文件資料的收發歸檔工作。
五、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瞞報事故行為。鄉鎮安監站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并為舉報人保密。鄉鎮政府應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