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時閱覽、處理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結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并組織貫徹落實。
2、 協助健全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財務部門將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貫徹實施。
3、 負責保證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中的安全措施項目計劃及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4、 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的財務審計,監督管理安措費用的正確使用,確保項目安措費用的專款專用。
5、 負責安全獎勵基金、安措費用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費用的及時提取和使用。
6、 負責督查分管的部門接受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檢查,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對所發生的事故負領導責任。
7、 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統籌安排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所必須的資金。
8、 注重安全工作和經濟工作的關系,工傷事故損失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把安全工作納入財務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