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追查分析由發生事故班組的班長、值班領導負責組織人員進行追查,班后組織當班班長、組長、事故責任人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
2、事故追查分析要有記錄,并將處理結果上事故臺帳。
3、對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停工處理。
4、通過對事故的追查、分析和處理結果通報車間,使廣大職工從中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5、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匯報,隱瞞不報者扣責任人30—100分。
6、對發生人身事故,嚴重非傷亡及其以上事故,要及時匯報車間、公司安全部。
7、上述規定由當班班長負責,否則扣值班人每次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