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中心工藝、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標準、規章制度,并檢查督促執行。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二)負責并參加編制中心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編制中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四)協助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職工的安全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五)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定期組織緊急事故預案演練。
(六)負責中心安技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塵毒發生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七)負責危險作業許可審核工作。每天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用火安全措施,確保用火安全。
(八)按照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參加中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設施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九)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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