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并不構成工程實體,屬于施工安全措施范疇。因涉及到方案的設計、審查和專家論證,因此其方案的確定、安全監督,以及其造價的確認與結算等,究竟如何定位和實施,是一個比較難以把握的事。相信大家在很多工程的施工中,都曾不同程度遇見過。現將自己粗淺的理解與大家分享。
??????? 一、安全監督
??????? 根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件規定: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分項分部工程,以及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工程,均為危險性較大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因此做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監理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現將深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的主要安全監理工作要點簡要介紹如下:
???????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件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就是施工單位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際情況單獨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作為監理方應及時督促施工方編制上述專項方案,并認真審核后監督執行。
???????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對于深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工程屬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督促施工方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 專項方案應要求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會簽。審核合格以后,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級別相適應的安全技術印章,不能僅僅加蓋現場項目部印章。因為公司技術、安全、質量部門及單位技術負責人均不受現場項目部管理和約束。
???????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可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應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深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專項方案經施工方內部審核批準以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實施。
??????? 對于“具有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深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專項方案經施工方內部審核批準以后,須組織專家論證,由專家組應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意見,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 根據《河南省建筑邊坡與深基坑工程管理規定》豫建2010(25)號文件規定,基坑支護為超過7米(含7米)或雖未超過7m,但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劃分標準基坑安全等級為二級及以上的基坑土質;邊坡高度超過15m(含15m)土質邊坡高度或雖未超過15m,但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劃分標準邊坡安全等級為一級的建筑邊坡,其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必須由具備巖土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依據審查合格后的勘察報告以及邊坡與基坑周邊的地質情況、周圍環境、工程主體設計要求和施工條件等確定設計方案,并由河南省建筑邊坡與深基坑工程專家委員組織評審。因此監理方應及時協同和督促建設方或施工方按照上述要求委托設計單位出具深基坑開挖和支護設計方案,并聯系和組織專家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