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穿用合格的工作服、手套、絕緣靴、安全帽,穿戴完整、扣帶系好,登高作業人員還應配好安全帶。工作票所列全體工作班成員由工作負責人帶領進入工作現場,認真聽取工作負責人交待的安全措施,工作前對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工作前不得飲酒,工作中不許抽煙,并保持2人在一起工作(以2人正常講話能相互聽到,且相互能看到為準)。工作中暫時離開現場及返回現場、改變工作內容地點應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并在作業前重新檢查安全措施。工作間休息應在指定的休息室或休息位置,工作人員必須由出人口進出圍欄。登高作業人員應關掉手機、BP機,帶好手繩用于傳遞工具材料,并采取措施防止使用的工具材料掉落。工作中任何動作都應使身體及所持工具材料與帶電設備保持《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需要改變設備狀態和安全措施應向工作負責人申請,由工作負責人聯系運行部門或安全措施設置部門執行。
工作中要始終保持對工作任務、工作方法、工作危險點、安全措施的明確。對工作內容及措施有疑問及時向工作負責人匯報,沒弄清楚前不得工作。工作中要關心其他工作內容是否危及自身安全或他人安全,互相關心安全工作。工作結束恢復自己工作設備至安全狀態或原來狀態,整理并收回自帶工具材料,由工作負責人帶領退出工作現場。工作前自檢安全措施內容:是否在工作圍欄內或工作區域內,電氣設備是否有明顯斷開點,檢修設備是否各側均有接地裝置,且接地良好。使用工器具及登高設備良好,被攀登設備強度,是否足夠,是否禁止攀登設備,他人工作是否危及自身安全,自己工作是否危及他人安全。工作中有無易燃、易爆及有可能造成機械傷害的物品,對這些物品是否采取了可靠措施。整個過程中,工作負責人不允許參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