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闡述了施工企業在施工場地用電中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整治措施,從而加強施工用電現場的安全管理。
〔關鍵詞〕 施工;用電安全;隱患;整治
1 安全隱患
1.1 施工組織設計操作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既是電氣安全技術的特殊場所,又是具有特殊電氣危險的場所。因而,國家建設部為此專門制定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下簡稱《規范》),規定施工企業在施工前必須嚴格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等。但是,許多施工企業卻沒有按照此《規范》嚴格執行,或者不重視施工用電問題,沒有認真、嚴肅地進行用電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組織設計工作。這是目前施工企業的一個通病。
1.2 電工持證上崗不規范
建筑工地上的直接操作電工具備資質的不多,既沒有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也沒有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行為電工證。大多數電工沒有進行過嚴格的電工基礎知識、電力安全知識培訓,因此,在實際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現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員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相對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1.3 用電危險點缺乏監控
施工用電大多是臨時用電,因此,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也因臨時性而往往未得到應有的重視,不太到位。譬如,用電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具體,缺乏對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電交底,重要危險作業點缺乏必要的監控。又如,施工現場與鄰近架空和敷設電力線路缺乏在安全距離范圍內的作業監控,操作手動工器具在特別水淋、潮濕環境下工作的絕緣監控,對工程中哪些作業點是用電安全危險點,需要采取什么樣的監控手段和防護措施沒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員經常不講規程規范,憑經驗辦事,我行我素,最終釀成大禍。
1.4 漏電保護器裝設存在漏洞
《規范》嚴格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總保護器、分保護器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但是,許多工地沒有安裝總漏電保護器和作業危險點漏電分保護器。即使少數工地已裝設,大多沒有充分考慮過保護器的剩余電流、短路、過負荷保護等特定功能,保護器的額定動作(分斷)電流的大小,在水淋、陰雨、特別潮濕等安裝位置的特定環境下,保護器的選型以及保護器相互之間動作電流的級差和動作(分斷)時間的級差的配合等技術性能要求,安裝和使用隨意性大,更沒有做定期檢查、試跳、送檢、試驗和記錄。
1.5 “三相五線制”落實不到位
《規范》明確規定: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以此來保障人身、設備安全。現行市區用電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線制”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T系統)和工作零線N線與保護地線PE線合一的單相供電制的接零系統(即TN-C系統)。許多施工隊伍沒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線制”電源,或者因為不懂“三相五線制”接線方式或錯接線而實際上仍為“三相四線制”。并且大多沒有規范的配電房,對開關箱也沒有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4個一”規定,不注重開關箱、配電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護、接地等措施。
1.6 現場用電安全管理雜亂
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線隨意拖、拉,零亂混雜,既沒有架空也不采取保護措施,甚至有的電線還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體碾壓,私拉亂接、電線老化、表皮破損、用電器具和零件缺損、多用插座等電器無防雨措施的現象較為普遍。
1.7 缺乏電氣設備的檢驗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絕緣工器具和絕緣防護用品等,缺乏定期進行的直流電阻、絕緣電阻、耐壓、泄漏等國家規定的電氣預防性試驗。
1.8 帶電作業不規范
隨意進行帶電作業,作業人員帶電操作時缺少防護措施和監護人。
觸電傷亡是建筑施工行業四大傷害之一,主要因為:
(1) 施工工地的外部環境條件十分惡劣,風吹、雨淋、日曬、水濺、沙塵等不可抗拒的自然條件的影響,工地上機動車輛、運行中的機械設備,對電氣設備的撞擊和震動,這些均容易引發電氣事故的發生。
(2) 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在工作時往往受雨淋、水濺等,易使皮膚潮濕,導致人體阻抗下降,并且這些人員中大多數缺乏用電安全常識。同時,工地的供電線路又屬臨時性線路,大部分為架空或明敷線路。因此,極易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3) 施工工程,特別是中小型工程,由于怕麻煩,基本上都是采用TT系統的“三相四線制”和工作零線N線與保護地線PE線合一的接零系統(即TN-C系統)的單相供電制供電,而不是按規定采用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嚴格區分的TN-S接零系統的“三相五線制”供電。所以,因TT系統和TN-C系統的特殊性,設備外殼極易帶上故障電壓,施工人員在這特殊場所、特殊供電系統條件下,也就更容易遇到電擊。
2 整治措施
有關統計數據及經驗表明,雷擊、暴雨多發的春夏兩季,通常是施工工地的觸電傷亡事故頻發的高峰季節,因此,整治建筑施工的用電安全隱患十分必要。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整治和規范。
2.1 端正認識
各施工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奉行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的安全生產理念,把安全生產擺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來忽視甚至遺忘的施工用電安全嚴肅地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統一認識,明確責任,扎實有效地落實各項措施。要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督辦,落實防雨、防澇、防雷措施,責任到人。
2.2 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電安全責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電組織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用電技術措施、電氣防火措施和用電安全現場管理措施。
2.3 加大投入
加大投入,完善施工用電的軟件和硬件,特別是用電設備、保安電器、絕緣材料、絕緣工器具、絕緣防護用品的硬件投入。
2.4 及時整改
各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要善于自查自糾,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整改。
(1) 各施工企業要切實加強對職工的用電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安全用電知識的培訓,增強職工防觸電及自我安全防范保護的意識及能力,特別要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2) 要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配置齊全。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等應配置齊備。動力配電與照明配電也應分別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必須設置漏電保護裝置。而且,在特別潮濕、容易被碾壓、易進水的地方進行工作和操作,如震動棒(器)、手電鉆、手動砂輪機等手提式電動工具的操作,均必須加裝動作(分斷)電流分別不大于6,30 mA的末級漏電保護器。并且,總配電箱、分配電箱、末級漏電三級保護器在整定動作電流時應調有15 mA及以上的動作電流級差,動作(分斷)時間應有0.05 s的動作時間級差。
(3) 必須嚴格做到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配電箱,必須實行一機一箱一漏電保護一閘的“4個一”規定,嚴禁用同一開關箱控制2臺及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并做好開關箱、配電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護接地等措施。
(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裝備和絕緣工器具,應定期送到有資質的電氣試驗部門進行直流電阻、接地電阻、絕緣電阻、耐壓、泄漏等相關電氣預防性試驗。
(5) 要教育和引導工地電工學習和掌握《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低壓安全工作規程》。不要隨意進行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操作時要采取絕緣防護措施并安排操作監護人。
(6) 嚴格加強施工用電現場管理,使用的電線不能隨意拖、拉,線路盡量采取架空線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護措施。不要讓電線浸泡在水中或被物體碾壓,電線老化、表皮破損、用電器具和零件缺損等要及時更換和維護、維修。嚴禁使用拖線圓盤、無防雨措施的多用插座等電器。
(7) 要特別注意施工現場與鄰近架空和敷設電力線路的安全距離,避免鋼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屬物件觸碰高低壓電線。
(8) 加強日常巡視檢查。對漏電保護器是否有效動作、熔體額定值和斷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確、接地線引線和用電設備的PE線是否連接良好等要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維護管理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有效地加強檢查監督。
2.5 加強安全管理
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把原來忽視甚至遺忘的施工用電安全問題嚴肅地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經常開展用電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并嚴格履行職責,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法,依法行政。
總之,安全無小事,有安全才會有效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始終是一切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斷發現和有的放矢地解決建筑施工用電安全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從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入手,從安全的點點滴滴抓起,確保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才會有建筑施工行業生存與發展的希望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雙贏的可能,人身及財產安全才有切實的保障。
